根据《昆山市工业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对2019年昆山市高质量发展(工业经济)等专项第一批701个拟立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期限为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情由和干系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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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昆山市高质量发展(工业经济)等专项第一批拟立项目名单
2. 2019年苏州市企业智能化技能改造切块奖补专项项目扶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