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转移到底是什么?
技能转移是人类的一项主要社会实践活动,它就像一个连接器和催化剂,帮助专利走向创新,让技能更快结合商业造福社会。技能转移(Technology Transfer)从观点上是指,某种技能(包括成熟技能和处于发明状态的技能) 由其起源地区或实践领域转而运用于其他地区或领域的过程。
按其转移方向,一样平常可分为地理空间位置上的双向传播和不同实践领域的单向扩散两大类;

按转移办法,可分为有偿转移和无偿转移;
按转移的范围,可分为国际转移和海内转移。
那么美国“大学技能转移“有何不同呢?
在美国,科技创新的商业运用推动美国长期经济增长。虽然在商业领域有不同的研究院通过研发操持勉励创新,但促进知识增长的紧张催化剂紧张涌如今美国研究型大学,也便是大学的技能转移。
美国大学的技能转移,更多是指根据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型机构,对其技能项目、科技成果、对外技能做事案例、知识产权、实验室及设备、专家人才等进行整理,然后分类描述自身的资源情形,向企业供应包括可转化的科技成果。
美国高校的技能转移的影响
随着新的双向信息互换在学术界和行业界的研究职员之间开放,更多的商业折衷知识互换是共享的,从而导致企业成功和经济影响的增加。
在21世纪,公立和私立研究型大学是创造创新的种子成本,它们促进了以科学和技能为根本的经济发展。然而,这种以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成功,须要有一些关键的根本:供应行业所需的演习有素的人力成本,并通过将其转换为商业运用的专业研究。
技能转让,商业化进程和区域经济大学开拓的知识产权(IP)的传播如今在通过各种繁芜的渠道进行。美国大多数紧张研究型大学都支持技能转让办公室(TTO)。技能转移办公室积极寻求,注册和专利知识产权,并管理其创造的商业化。专业的TTO事情职员定期与大学研究职员互助,评估早期研究是否存在潜在的商业代价。
美国高校技能转移的成果离不开《拜杜法案》
自1980年颁布了《拜杜法案》之后,其对大学技能转移起到了很好勉励方法。《拜杜法案》规定:除非有事先约定,否则大学有权选择是否保留联邦政府帮助的科研成果所有权;大学可以向第三方转移上述科研成果,许可其向家当,特殊是美国境内的小企业授权独占性容许,并取得相应的技能转移收入;在大学选择放弃该所有权的条件下,科研职员可以在协商的根本上持有所有权。
通过容许协议,更多小企业和创业公司可以得到更有代价的专利技能,这使得美国大学到公司的商业知识转移迅速增加。大学对此趋势表示欢迎,由于技能转让可以产生大量收入,并与外部利益干系者建立关系,促进当地经济增长和发展。
自上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美国联邦政府强烈担忧美国度当能否保持竞争上风及其如何增强环球经济竞争力。这些问题包括联邦帮助的研发是否能够创造新知识和技能,并且完备而有效地开拓利用,从而做事于国家经济;私营市场是否存在不恰当的壁垒阻碍创新和新技能的商业化以及企业创造力提升,是否存在更好的公私研发伙伴关系,来有效帮助企业创新,应对国家经济所面临的寻衅。
《拜杜法案》一系列勉励创新的政策纷纭出台
随着经济环球化进一步发展,美国经济系统如何能够快速接管和利用学术部门的研发研究进展,有利于美国企业的经济发展,成为决策者们急迫须要应对的寻衅。
《拜杜法案》之后,美国制订许多国家政策和干系操持来应对这些寻衅,这些政策大多环绕如何更好地转移和开拓联邦帮助的研发成果。个中一些紧张国家政策便是强化正式机制来转化产生于联邦帮助科研活动中的知识。另一些政策加强有开拓前景流向商业市场的早期技能,加速高校的研究与实验(R&D)的商业开拓,并且促进创业小企业开展有商业潜力的创新研发活动。而自1980年代初期以来的美国联邦政府促进高校技能转移和商业化的紧张政策可以拜会下表。
政策(法案)名称
紧张内容简介
1980年技能创新法案 (史蒂文森·威德勒法案)
通过辅导联邦实验室促进联邦拥有和发明的技能转化到非联邦部门,确立技能转移为联邦政府的义务。
1980年大学和小企业专利程序法案 (拜杜法案)
许可小企业、大学和非营利组织得到联邦经费开拓的发明的权利。还许可政府拥有和政府运行的实验室付与独占性专利权给商业机构。
1984年专利和牌号明确法案 (P.L. 98-620)
进一步修订《史蒂文森·威德勒法案》和《拜杜法案》,涉及利用专利和容许实行技能转移。
1986年联邦技能转移法案
使得联邦实验室能够联合外部当事人一起进入互助研究和开拓协议(CRADAs),会谈实验室产生发明专利的容许。
总统行政命令12591, 促进有权利用科学与技能 (1987年4月)
里根总统发布,这一行政命令寻求确保联邦实验室实行技能转移。
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案
紧张关注在公-私R&D伙伴、技能转移和商业化互助(此外还测度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在国家标准与技能研究所(NIST)设立制造业延伸伙伴(MEP)操持。
1989年国家竞争性技能转移法案
修订联邦技能转移法案扩展CRADAs的利用,包括政府所有合约者运行的联邦实验室,并增加非表露规定。
1992年小企业创新发展法案
对现有的SBIR操持再授权,同时增大SBIR在机构预算的占比和项目的最大金额。还设立小企业技能转移(STTR) 操持,增强政府拥有承包人运行的联邦实验室和小企业、大学以及非营利机构伙伴之间的互助研究机会。
1993年国家互助研究和生产法案
放松互助生产活动限定,使研究互助体能够通过互助共同得到技能。
1995年国家技能转移和提升法案
修订《史蒂文森·威德勒法案》使得CRADAs对联邦实验室、科学家和私营企业更有吸引力。
2000年技能转移商业化法案
放宽CRADA容许权力,使这类协议对私营家当更有吸引力,加大联邦技能的转化。设立有联邦实验室的机构技能转移绩效报告哀求。
2007年美国COMPETES(为故意义地促进一流的技能、教诲与科学创造机会法[COMPETES])法案
授权增加R&D投资;加强从小学到研究生层次的科学、技能、工程和数学(STEM)的教诲;进一步提升国家的创新根本举动步伐。创立前辈能源研究操持署(ARPA-E)促进和帮助前辈能源技能R&D;还哀求成立“总统的创新和竞争力理事会”。
2010年美国COMPETES再授权法案
更新2007年美国COMPETES法案,授权在随后的3年供应额外的资金支持科学技能和教诲操持 。许多规定旨在切实巩固美国经济根本,创造新事情,以及提升美国的外洋竞争力。
总统备忘录,加速联邦研究的技能转移和商业化支持高发展企业 (2011年10月)
由奥巴马总统发布, 这份备忘录辅导联邦部门和机构多种行动,包括设立目标、测度绩效、优化管理流程以及推动地方和区域伙伴操持,以加速技能转移并支持在私营部门商业化。
数据来源:Science and Engineering Indicators 2014
对美国高校技能转移最主要的一项勉励政策便是1980年颁布的《拜杜法案》。到21世纪初期,其他国家也纷纭效仿美国实行类似《拜杜法案》的政策,给予其高校 (而非发明者或政府)得到政府帮助的研究所产生的专利的所有权。
这些相继出台的政策法规不断提升美国创新效率,这个提升在专利数量增长上表示的非常明显。2012年,美国专利和牌号局(USPTO)共计批准了8,700件专利给美国和国外高校,占其所有批准专利的3.4%。个中美国高校共得到5,100件专利, 外国高校得到3,600件。在1990年代,高校专利的增速快于总体USPTO专利的增速,高校专利所占比例也从1992年的1.6%增长到1999年的2.4%。
有一个数据值得我们重视,在2000-2012年间,USPTO付与给国外高校的专利增长更快,2012年是2000年的6倍,达到3,600件,占所有USPTO专利的比例也从2000年的0.4%增长到2012年的1.4%。
这一数据背后背后的征象值得我们思考。创新舆图的超级会员的专家顾问,天下华人技能经理人协会董事会成员、专利状师柴德平之前接管我们关于中国专利发展水平的采访时说过,一个国家的专利水平不仅表示在本国申请专利的数量,也要到科技更发达的地区去申请专利,这才是真正的创新能力的表示。中国的企业要国际化,要走出去,须要不断加强自身的研发实力,要学会申请国际专利,来提升自身产品在环球的市场的竞争力。
在思考美国大学的技能转移对提高创新效率时我们创造,专利技能保护和专利政策一贯是美国政府对高校创新创造生产力不竭的动力。如何通过建立明确的法律制度,打造有益创新的环境值得我们更加重视。
相对而言,中国近年来已经开始着力探索大学技能创新和转移,努力供应良好的专利申请、保护政策。我们也看到,越来越多的学校、企业和专利机构,都在促进一个更鼓励创新,提升创新效率的环境产生。但在高效的商业转化过程中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创新舆图作为中美科技创新对接平台,一贯持续关注环球科技创新动态扫描,致力于为中国企业家供应科技化、国际化系统工具与思考。我们的超级会员做事,便是明确要帮助更多中国企业创造、探求、对接环球创新,面向中国新一代企业家供应探索科技化与国际化方法体系的独家顶级会员产品,一起助力中国下一代跨国企业家快速的崛起。
在科技浪潮的时期中,理解自己领域中最精良的技能和企业,才能心腹知彼赢在未来,希望通过我们超级会员的持续做事,能够帮中国企业加速实现国际化进程,做中国企业的环球化出海的参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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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本文干系资料,由科学家粉丝团成员刘天才网络、翻译、整理。
2. Albert N. Link. 2006. 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Propensity of Academics to Engage in Informal University Technology Transfer
3. Donald S. Siegel. 2001. Assessing the impact of organizational practices on the relative productivity of university technology transfer offices: an exploratory study
4. 贺 飞、姚卫浩. 2015.《美国高校技能转移活动及其对我国的启迪》
5. 米尔肯的报告《商业化观点:最佳技能转让大学》
6. 部分高校技能转移促进创新实例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
https://www.techtransfer.berkeley.edu
休斯顿大学:
http://www.uh.edu/research/about/organization/otti/index.php
内华达大学:
https://www.unr.edu/enterprise
北伊利诺伊大学:
https://www.niu.edu/divresearch/innovation/technology-transfer/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