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XX-XX-043-00

实行日期
体例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体例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分发部门
1.目的
为加强药品存货管理,保障库存药品的安全性、完全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响存货的结存及盈亏状况,使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下阶段的发卖操持及财务本钱核算供应依据,根据实际情形,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药品仓库存货的管理。
3.职责
3.1储运部卖力人:卖力盘点组织事情、主导盘点事情,组织召开盘点总结事情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3.2储运部:卖力仓库存货的盘点事情;
3.3财务部:卖力对盘点抽查、对盘点盈亏调度审核;并对盘盈、盘亏物品做出处理见地,进行有关的帐物处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存货进行稽核、盘点;
3.4质量管理部卖力人:卖力盘点盈亏调度的审批事情。
4.内容
4.1对盘点韶光的哀求
4.1.1存货盘点:每月进行一次小盘点(自盘、抽盘);每个季度的末了一个月月尾进行一次大盘点(自盘、复盘、抽盘),大盘点详细韶光详细安排;
4.1.2若要变更韶光,必须征得质量卖力人赞许方可;
4.1.3财务部职员不定期地抽查各部门的存货情形。
4.2 盘点办法、方法
4.2.1盘点办法:动态盘点(即一直止经营)与静态盘点(即停滞经营)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复盘、抽盘相结合;
4.2.2盘点方法:全面盘点和抽样盘点相结合;打算机系统数据与财务数据相结合;
4.2.3每月定期盘点采纳动态盘点,以自盘为主、抽盘为辅的办法进行。盘点方法由储运部根据实际情形确定;
4.2.4 季度大盘点采纳静态盘点,以自盘、复盘、抽盘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4.2.5 不定期的盘点采纳动态盘点、抽盘的办法进行,其盘点方法由财务部确定。
4.3 盘点操作应严格按照《盘点及盈亏处理操作规程》规定的步骤进行,做到账、货符合。
4.4每月小盘结束后3个事情日内、每季大盘结束后5个事情日内,由质量管理部对盘点事情中存在的问题及缘故原由进行剖析,拟定纠正、预防方法。
4.5突击抽查
4.5.1财务部、质量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形,共同指派职员抽查库存药品结存状况,原则上哀求每季度不得低于一次突击抽查,抽查物品数量不得低于所抽查实物保管药品数量的5%;
4.5.2 抽查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关照储运部门为原则,组织事情可适当简化;
4.5.3 抽查可采纳由账至物或由物至账的办法,抽查职员若创造有差异应及时记录差异数量,并哀求保管职员具名确认后交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变更历史记录
版本号
实行日期
变更缘故原由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