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当事人提交了“微信谈天记录”录像及微信谈天记录打印件,对方当事人的质证见地为不认可其真实性,并主见该谈天记录系经剪辑制作。虽然该证据并非通过双方谈天记录的原始载体(手机微信)表示,对方亦表示不认可真实性,但其并未提交反证证明该证据所展示的谈天内容非双方实际发生。加之,考虑到谈天记录系双方之间意思表达的记载,任一方均可方便确认谈天内容,在此情形下,举证任务应转移至对方当事人,由其供应回嘴证据。未能供应的,答允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故应对该“微信谈天记录”视频证据予以采纳。
中华公民共和国最高公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2021)最高法知民终211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雄狮景不雅观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路金三角大厦8楼828。
法定代表人:张忍,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华,广东鹏港状师事务所状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新网数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业务场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群星广场A2818号。
卖力人:宋慧媛。
委托诉讼代理人:方伟,男,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武云龙,男,北京新网数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员工。
上诉人深圳市雄狮景不雅观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狮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新网数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新网公司)打算机软件开拓条约轇轕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公民法院于2021年7月22日作出的(2020)粤03民初3440号民事讯断,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1月15日备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2年3月4日讯问当事人,雄狮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华、新网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方伟、武云龙到庭参加讯问。本案现已审理闭幕。
雄狮公司上诉要求:1.撤销原审判决第二项,改判支持雄狮公司全部诉讼要求;2.案件受理费由新网公司承担。事实与情由:(一)新网公司提交的“微信谈天记录”等证据从未出示过原件,且其质证时明确表示原件在其总公司无法供应。原审判决记载的“庭后双方对被告上述证据原件进行核对”与事实不符。(二)新网公司供应的证据均是经由剪辑拼接而成,所有证据都不符合电子证据形式,原审法院在没有事实依据情形下仅凭新网公司的陈述而认定新网公司已经完成条约责任完备是缺点。(三)新网公司履行迟延,超过条约约定的期限,答允担违约任务。新网公司辩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精确,要求驳回上诉,坚持原判。涉案项目已经基本完成,项目延期是由于雄狮公司导致,一是雄狮公司未及时供应资料,未及时确认;二是在条约履行过程中,雄狮公司多次变更需求。在涉案条约履行过程中,雄狮公司从未对履行期限提出过异议,新网公司未违约。
雄狮公司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原审法院于2020年7月13日备案受理。雄狮公司起诉要求:1.解除双方签订的编号XN-SZ20181210002《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能有限公司网站制作条约(2018年版)》(以下简称涉案条约);2.判令新网公司返还雄狮公司条约款20300元及利息(以本金203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起诉之日起计直至本息还清为止);3.由新网公司承担本案诉讼用度。事实与情由:双方于2018年12月10日签订涉案条约,约定新网公司为雄狮公司供应网站程序制作、数据库搭建等技能做事,条约开拓期限为21个事情日,条约价款总用度29000元。涉案条约签订后雄狮公司向新网公司支付20300元,新网公司一贯拖延履行条约责任,时至今日已经超过条约履行期8个多月未完成开拓任务,构成违约。新网公司原审辩称:新网公司与雄狮公司签订涉案条约的越日收到雄狮公司支付的条约款。后新网公司主动联系雄狮公司网站卖力人姚健,沟通建站须要、见地、供应模板样式、风格等。经多次沟通、修正,2019年1月23日姚健具名确认了《网站UI设计确认单》。2月11日新网公司已基本完成网站培植,并奉告姚健尽快测试。2月18日姚健将网站所需上传资料发给新网公司,在此期间又多次提出修正哀求及添加不同的上传资料。3月7日新网公司已按照约定完成网站培植、资料上传事情,雄狮公司拒不验收,并几次再三提出各种情由和修正见地拖延验收。新网公司秉承互助的精神,几次再三回答、办理合营客户,至8月26日,雄狮公司推翻其认可、确定的新网公司已建成完成的网站,无理哀求新网公司重新设计、制作网站,新网公司明确答复二次设计、培植需支付额外用度后,雄狮公司至此终止沟通、联系。因此,新网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干系责任,因雄狮公司违约致使条约目的不能实现,雄狮公司答允担丢失,条约不应因此解除。因雄狮公司违约致使条约目的不能实现,新网公司无需退还雄狮公司条约款及支付利息,雄狮公司需支付新网公司剩余条约款及支付利息。
原审法院查明事实:2018年12月10日,雄狮公司作为甲方与新网公司作为乙方签订涉案条约,约定: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甲方的权利和责任是: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页面制作、网站程序制作、数据库搭建,对乙方供应的设计图提出修正及改换版本的权利,对网站栏目设置提出修正哀求的权利,并有责任对修正后的终极设计方案予以确认。在网站整体搭建完成后,有提出局部修正完善见地的权利,但每次提出的修正见地不得超出上次修正见地范围,并不能违背已经确立的整体设计方案。程序制作事情全部完成后,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空间和规定的韶光内进行验收。甲方应对其网页所登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面任务,并且不得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乙方的权利和责任是:乙方为甲方供应网站程序制作做事、数据库搭建,乙方在履行本条约时可以利用甲方的名称、牌号、域名、企业标识等,但此等利用不能危害甲方的利益。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哀求,为甲方设计制作。在终极设计方案确认后,乙方全权、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网页制作及程序开拓。乙方应在网站制作完毕及三个事情日内将全部网页程序及数据库上传至指定空间,并将源码打包交付甲方。乙方为甲方供应网站程序为期5年的质保。验收确认:甲方须在乙方指定空间和韶光内进行验收,验收期为乙方指定验收后的3日内,验收合格后,甲方以书面办法签收。在验收中创造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办理,超过验收期,甲方既不签收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应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甲方可通过任何与因特网进行网络连接的打算机浏览条约规定的网页,以进行验收。验收时,以甲方供应的材料为标准核对,包括页面无笔墨或图片缺点,以及实际制作页数及功能和其他效果的确认。用度及付款:本条约涉及的用度总金额29000元,期限5年,分两次付款,条约签订两个事情日内付款总金额的70%,网站验收后两个事情日内结清总金额30%的余款。制作周期:乙方将在条约签订日起,21个事情日内完成条约做事制作内容。其他:附件与本条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做事器配置详情显示产品名称和新网云主机内容,程序开拓措辞及数据库显示最新标准H5+CSS3设计,程序数据库为PHP+MYASQL。
中国培植银行单位客户专用回单显示雄狮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向新网公司支付条约预支款20300元。“雄狮景不雅观科技建站”微信谈天记录显示,双方沟通设计单问题,雄狮公司方事情职员姚健于2019年1月21日在《u网站网站UI设计确认单》上具名,并发送给新网公司方事情职员。后双方进行沟通,反复修正见地。之后于2019年8月26日,雄狮公司方提出“我们老板哀求你们对整体框架作修正”,新网公司方回答“贵公司哀求整体框架进行修正,须要支付二次开拓的用度”,并提出“网站制作好,贵公司迟迟不验收,我公司要深究你们的任务,我都给你们压下来了,说你们还没完善网站内容。而且现在也答应给你们作除网站整体框架外的修正”。
新网公司提交的雄狮公司的网站及后台截图显示网站整体框架已经搭建好,分为雄狮景不雅观、雄狮鸿锐两组,具有后台管理系统。
原审庭审中,双方确认以下事实:XN-SZ20181130006号条约已作废,本案争议的涉案条约是XN-SZ20181210002号条约;雄狮公司按照条约约定向新网公司支付了条约首期款20300元;雄狮公司方事情职员姚健是项目对接人,后期姚健离职换成郭梅,之后是黄新兰;涉案条约项目尚未进行验收,新网公司未向雄狮公司移交涉案条约项目源码等文件资料。
原审法院认为,本案属于打算机软件开拓条约轇轕。雄狮公司与新网公司签订的涉案条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逼迫性规定,依法成立并生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条约约定全面履行各自责任。雄狮公司提出其已经按照条约约定支付了条约首期款20300元,但新网公司迟延履行条约,构成违约,要求确认条约解除,判令新网公司退还条约首期款20300元并承担利息丢失。
原审法院经审查认为,涉案条约约定雄狮公司委托新网公司进行网站页面制作、网站程序制作、数据库搭建,对新网公司供应的设计图提出修正的权利,并有责任对修正后的终极设计方案予以确认。雄狮公司方项目对接职员姚健具名确认《u网站网站UI设计确认单》,故应认定雄狮公司已经对条约项目设计方案予以确认。条约还约定在网站整体搭建完成后雄狮公司有提出局部修正完善见地的权利,但不能违背已经确立的整体设计方案,程序制作事情全部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雄狮公司事情职员在新网公司已经完成涉案条约项目网站整体框架搭建之后,哀求对网站整体框架进行修正,不符合条约约定的内容。双方为此产生争议,涉案条约项目未完成验收,导致条约目的无法实现。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条约法》(以下简称条约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原审法院依法确认条约予以解除。条约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条约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形和条约性子,当事人可以哀求恢复原状或者采纳其他补救方法,并有权要求赔偿丢失。本案中,雄狮公司按照条约约定支付了条约首期款20300元,新网公司已经履行了网站整体框架搭建等条约紧张责任。基于条约实际履行情形,雄狮公司诉请新网公司返还条约首期款20300元及承担利息丢失,理据不敷,原审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原审法院依照《最高公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韶光效力的多少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条约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中华公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改动)第六十四条规定,讯断:一、确认深圳市雄狮景不雅观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北京新网数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的《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能有限公司网站制作条约(2018年版)》(条约编号:XN-SZ20181210002)予以解除;二、驳回深圳市雄狮景不雅观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要求。原审案件受理费307.5元,由深圳市雄狮景不雅观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包袱。二审审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
二审庭审后,本院向雄狮公司投递了新网公司原审提交的“微信谈天记录”录像,雄狮公司未揭橥质证见地,表示由法院确认该证据的真实性。该证据显示:2018年12月21日,雄狮公司向新网公司通过百度网盘的办法发送了涉案项目所需资料。2018年12月25日,新网公司向雄狮公司发送了勾引页和两个网站的首页设计图,并请雄狮公司就须要修正的地方进行反馈。期间,双方就网站效果进行沟通。2019年1月3日,新网公司再次提交了网站设计图。2019年1月7日新网公司奉告雄狮公司新年放假韶光为2月3号,并讯问雄狮公司是否在年前上线,如果雄狮公司年前上线,新网公司将优先处理。雄狮公司未予明确答复。2019年1月18日,新网公司催问雄狮公司有无修正见地。2019年1月21日,新网公司根据双方沟通,第三次提交网站UI设计,发送了UI设计确认单,并表示请雄狮公司在1月23日前确认所有首页设计图或者提出修正见地,超出这个日期年前网站无法上线。雄狮公司同日表示不想改了,就这样吧。2019年1月23日,雄狮公司签署了UI设计确认单。2019年2月11日,新网公司表示网站基本培植完成,并提交了测试地址、账号、密码。2019年2月26日,新网公司表示雄狮公司网盘发送的资料已经添加完成,还短缺项目案例、项目团队管理、采购招标、行业动态、联系我们的资料。2019年3月1日,雄狮公司发送公司先容等资料。2019年3月4日,新网公司表示除了项目展示其他供应的内容已经添加完成,雄狮公司尚未提交行业动态和联系我们栏目的资料。双方之后就网站字体、背景、排版等内容进行沟通。
由于雄狮公司主见原审法院不应采纳上述“微信谈天记录”记载的内容,对此,本院认为,上述微信谈天记录能够反响涉案软件研发情形,在雄狮公司未提交相反证据的情形下,原审法院依据该“微信谈天记录”认定涉案软件研发情形,并无不当,详细情由将在说理部分予以阐述。原审法院查明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根据当事人的诉辩见地,本案的二审争议焦点为:(一)原审法院证据采纳是否有误;(二)原审法院认定的涉案条约解除后双方任务承担是否精确。
本案系打算机软件开拓条约轇轕案件,《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履行。根据《最高公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韶光效力的多少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轇轕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法律阐明的规定,但是法律、法律阐明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本案条约轇轕发生于民法典施行前,本案应适用条约法及其他相应的规定进行审理。
(一)原审法院证据采纳是否有误
雄狮公司主见,新网公司原审提交的“微信谈天记录”的证据未出示过原件,原审判决所载“庭后双方对被告上述证据原件进行核对”与事实不符,原审法院不应采纳该证据。
对此,本院认为,《最高公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阐明》(2020年改动)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要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回嘴对方诉讼要求所依据的事实,应该供应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讯断前,当事人未能供应证据或者证据不敷以证明其事实主见的,由负有举证证明任务确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本案中,新网公司向原审法院提交了“微信谈天记录”录像,并提交了微信谈天记录的打印件,原审庭审时,雄狮公司对该证据进行了质证,表示不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且主见该份证据系新网公司经由剪辑制作。二审中,雄狮公司表示由法院审核该份视频证据的真实性。本院认为,虽然该份证据并非通过双方谈天记录的原始载体表示,而是通过其他数码设备对谈天内容进行录制形成,雄狮公司亦表示不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但雄狮公司并未提交反证证明该份证据所展示的谈天内容非双方实际发生。加之,考虑到谈天记录系双方之间意思表达的记载,任一方均可方便确认谈天内容,在此情形下,举证任务该当转移至雄狮公司,应由其供应回嘴证据。本案中雄狮公司并未能供应相反证据证明上述微信谈天记录内容与涉案软件实际研发情形不符,雄狮公司答允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新网公司的“微信谈天记录”视频证据应予采纳。原审法院采纳该证据精确,应予坚持。
(二)原审法院认定的涉案条约解除后双方任务承担是否精确
雄狮公司主见,新网公司迟延履行,答允担违约任务,原审判决认定缺点。
对此,本院认为,条约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条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该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条约。依法成立的条约,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18年12月10日签订了涉案条约,且涉案条约约定,新网公司应于条约签订之日起21个事情日内完成条约做事制作内容。根据原审法院查明情形,新网公司与雄狮公司自条约签订后就网站开拓进行沟通,个中新网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首次提交了UI设计图,之后根据雄狮公司见地进行修正,雄狮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在《u网站网站UI设计确认单》上具名,2019年2月11日,新网公司供应了涉案网站测试地址等,新网公司按照雄狮公司反馈见地进行修正。虽然截止2019年8月26日,涉案网站仍未完成,已经超出条约约定的21个事情日,但从双方谈天记录中可以看出,双方已经通过实际履行变更了涉案条约中对付条约期限的约定。且雄狮公司在双方条约履行过程中并未提出新网公司履行迟延,相反,在涉案条约履行过程中,新网公司曾多次敦促雄狮公司进行资料提交、UI确认以及网站测试。综上,雄狮公司供应的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新网公司迟延履行条约责任,且根据在案证据,可以认定新网公司已经完成了涉案网站整体框架搭建,雄狮公司哀求新网公司返还其已经支付的条约首期款的主见不能成立。
综上,雄狮公司上诉要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精确,应予坚持。依照《中华公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讯断如下:
驳回上诉,坚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07.5元,由深圳市雄狮景不雅观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包袱。
本讯断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原晓爽
审 判 员 张本勇
审 判 员 詹靖康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
法 官 助 理 郝小娟
书 记 员 汪 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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